汉连兵三岁,诛羌, 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 蜀南者置初郡十七 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 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 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 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 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 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 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 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