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恐诛 ,常被甲,令家 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 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 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 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 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 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 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 太后,太后亦以为 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 侯绾皇帝 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 辞,乃谢 曰:“吏方验 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 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