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 以其故俗 治,毋赋税 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 地比给初郡吏 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 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 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 故能赡之。然兵所 过县,为以訾给毋 乏而已,不敢言擅 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