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 度,定官名,兴 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