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