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王计未 定,楼缓从秦 来,赵王 与楼缓计之,曰:“予 秦地如毋予 ,孰吉?”缓 辞让曰:“此非臣之所能 知也。” 王曰:“虽然,试言公之私。”楼缓对曰:“王亦闻夫公甫文伯母乎?公甫文伯仕於鲁,病死,女子为自 杀於房中 者二人。其母闻之,弗哭也。其相室曰:‘ 焉有子死 而弗哭者乎?’ 其母曰:‘孔 子,贤人也,逐於鲁, 而是人不随也。今死而妇人为之自杀者二 人,若是者必其於长者薄而於妇人厚也。’故从母言之 ,是为贤母;从妻言之,是必不免为妒妻。故其言一也,言者异则人心变矣。今臣新从秦来而言 勿予,则非计也;言予之,恐王以臣为为秦 也:故不敢对。使臣 得为大王计,不如 予之。”王曰 :“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