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 忠信,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 “足下不知也。臣邻家有远 为吏者, 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。其牺曰 :公勿忧也, 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二 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 进之,妾 知其药酒也,进之 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大 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而其 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 然不免于笞,此以忠信得罪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 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