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 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