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 下,汉独为置丞 相,黄金印。诸侯 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 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 汉为置二千 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 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 税,夺之权。其後 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