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 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 出。君闻 之而贤之 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 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 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 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 尝食我以 其馀桃。”故弥 子之行未 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 变也。故有爱於 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 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