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 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 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 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 吏卒奉食币物,传 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 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 给毋乏而已 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