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赤侧 钱贱,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 是悉禁郡国无铸钱, 专令上林三官铸。钱 既多,而令天下 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 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而 民之铸钱益少,计其费不能相当,唯真工大奸乃 盗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