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 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 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 毋赋税。南 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 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 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 诛之,间岁万馀人 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 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 乏而已, 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