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 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。 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 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