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 诚欲以伯王为志,则战攻 非所先。战者,国之残也,而都县之费 也。残费已先, 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 之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 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 酿,通都小县置社 ,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 日,尸死扶伤,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,中哭 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者空财 而共药,完者 内酺而华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