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 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 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 子道顺而不 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 危。反亲以为 行,慈父不子;逆 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 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 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 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戮之 罪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 稽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 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 王之惠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