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 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 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 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 城河上为塞。又使 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 以逐戎人。 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 十四年,適治狱 吏不直者,筑长城 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