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 毋赋税。 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 比给初郡吏 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 。而初郡 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 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 万馀人,费 皆仰给大 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 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