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 可为羞矣 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 ,以受公奉;事私利,枉主法,猎农 民;以官为威,以 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 刃劫人者也。初试官时 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,用 居上为右;试官 不让贤陈功,见 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 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 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 也,欺父母未有罪而弑君未伐者也。何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