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 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 候伺。上所欲挤 者,因而陷之; 上所欲释者,久系 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 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 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 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 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 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 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