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 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 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 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 死者不可复 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 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