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 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 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 正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 宗王世,汉为置 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 独得食租税,夺之 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