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 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