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 信,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也。臣邻家有远为吏 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 其私之者忧之。其牺曰:公 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 待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 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其 药酒也,进之则 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母, 乃阳僵弃酒。主父大怒 而笞之。故妾一僵而其 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 然不免于笞,此以忠信得罪 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 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