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 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 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 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 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 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 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 能穷乐之 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 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