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 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 则臣不敢 不竭能以徇其主矣 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 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 任以徇其 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 可不察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