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