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 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 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