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後二岁,赤侧钱贱,民巧法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悉禁 郡国无铸钱,专令上林三 官铸。钱既多,而 令天下非三官 钱不得行,诸郡国 所前铸钱皆废销之,输其铜三官。而 民之铸钱益少 ,计其费不能相当,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