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 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 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 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 ,戎败走。於 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 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 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 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 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 公孙也。五十 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