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曰:“古之治天下,朝有 进善之旌,诽谤 之木,所以通治 道而来谏者 。今法有诽 谤妖言之罪,是使众臣不 敢尽情,而上无由闻过失 也。将何以来远 方之贤良?其除之。民或 祝诅上以相约结而後相谩 ,吏以为大逆,其有他言,而吏又以为诽谤。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,朕甚不取。自今以 来,有犯此者勿听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