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 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 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 欲挤者,因而陷之; 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 问而微见其 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 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 。狱者固如 是乎?”周曰: 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 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 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