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贤主者,必且 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 明,则天下 贤不肖莫敢 不尽力竭任以徇其 君矣。是故主 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 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 察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