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 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 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 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 ,各以地 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 马被具。而初 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 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 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 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 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