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 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 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 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 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 ,不循三尺法,专 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 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 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 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 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