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 君,楚之吴起,越之 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 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 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 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 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 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 ,夺魏公子卬,安秦 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 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 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 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 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 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 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 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 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 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