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 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 其治大放张汤而善 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 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 系待问而微见其冤 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 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 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 主所是疏为令, 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