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