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年,初,宣公爱夫人夷姜, 夷姜生子伋,以为太子 ,而令右 公子傅之。 右公子为太子 取齐女,未入室,而宣公见 所欲为太子妇者好,说而自取之,更为太 子取他女。宣公得齐女, 生子寿、子朔,令左公子傅之。太子伋母死,宣公正夫 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。宣公自以其夺太子妻 也,心恶太子,欲废之。及闻其恶,大怒, 乃使太子伋於齐而令盗遮界 上杀之,与 太子白旄,而告界盗见持白旄者杀之。且行,子朔之兄寿,太子异母弟也,知朔之 恶太子而君 欲杀之,乃谓太子曰:“界盗见太子白旄,即杀太子,太子可毋行 。”太子曰:“ 逆父命求 生,不可。”遂行。寿见太子不止,扑盗其沧旄而先驰至界。界盗 见其验,即杀之。寿已死 ,而太子伋又至,谓盗曰 :“所当杀乃 我也。”盗并杀太子伋,以报宣公。宣公乃 以子朔为太子。十九年,宣公卒, 太子朔立,是为惠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