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曰:“ 古之治天下,朝有进善之旌,诽 谤之木,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。今法有 诽谤妖言之罪,是使 众臣不敢尽情,而上无由 闻过失也 。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?其除之。民或 祝诅上以相约结而後相谩,吏以为大逆,其有他言, 而吏又以为 诽谤。此 细民之愚无知抵死,朕甚不取。自今以来,有犯此者勿听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