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 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 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 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 曰:“安。”“汝 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 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 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 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 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