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 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