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 夫忠信,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 知也。臣邻家有远为吏 者,其妻私人。 其夫且归, 其私之者忧之。其牺曰:公勿忧也,吾已为 药酒以待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其药酒也,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 逐主母,乃 阳僵弃酒。主父 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 僵而其酒,上以活主父,下 以存主母也 。忠至如此,然不免于笞,此以忠 信得罪者也。臣之 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 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