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 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 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 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