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 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 挤者,因而陷 之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 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 三尺法,专以 人主意指为狱。狱 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 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 所是疏为令 ,当时为是,何 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