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 ,诚欲以伯王为志,则战攻非所先 。战者,国之 残也,而都 县之费也。 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 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, 令折辕而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 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 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 之计也。夫战之明日 ,尸死扶伤,虽若有功也 ,军出费,中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 死者破家而葬 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华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