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 矣。二千石系者新 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 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 。章大者 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 数十人;远者数千, 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 。狱久者 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 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