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 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 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