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 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