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伯王为志 ,则战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 之残也,而 都县之费也。残 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 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也。 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置社, 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 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 明日,尸死扶伤 ,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,中哭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 破家而葬,夷 伤者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华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